杭州高新(300478)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股份相关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12667.30万股,普通股为12267.30万股,无其他类别股[3] - 公司董事等人员股份转让有时间和比例限制[4]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有总额和决议要求[3] 股东权益与诉讼 - 特定股东在董高人员等造成损失时可请求诉讼或自行诉讼[7][8] - 股东可请求撤销违法违规股东会、董事会决议[6] - 持有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股东质押股份需书面报告[9] 重大事项审议 - 公司重大资产交易、担保、贷款、关联交易等事项需不同层级审议[11][12][13][14] - 公司未弥补亏损达股本总额1/3需召开临时股东会[14] 会议相关 - 股东会、董事会召开、主持、提案等有规定[15][16][17]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18] 董事相关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人[25] - 董事任职资格、职责、赔偿责任等有规定[22][23][25] 独立董事 - 独立董事任职条件、职权行使有要求[29][30][31] 审计委员会 - 审计委员会成员构成、职责和会议要求[33] 利润分配 - 公司每年现金分红比例不少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10%[39][41] -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需多程序通过[40][41] 公司合并、减资、解散 - 公司合并、减资、解散有程序和债权人权益规定[43][44][45][46] 章程修订 - 《公司章程》修订除部分条款外为非实质性修订[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