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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龙微纳(688357)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6月)
建龙微纳建龙微纳(SH:688357)2025-06-18 09:48

审计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两名独立董事,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设召集人一名,由会计专业独立董事担任,任期与董事会一致,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超六年[4] 审计委员会职责 - 财务信息披露等事项需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9]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无管理层参加的与外部审计机构单独沟通会议[12] 内部审计报告 - 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季度报告一次,年末提交内部审计工作报告[14][15] 审计委员会会议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两名以上成员提议或召集人认为必要可开临时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23] - 会议提前三日通知,紧急或全体同意可口头通知并召开[23]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一人一票,决议需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25] - 表决方式为举手,临时会议可通讯表决,制作书面决议,出席委员签字确认[25][26] - 审计部成员可列席,必要时邀请董事及高管列席[26] - 必要时可聘请中介机构,费用公司支付[26] - 由董事会秘书安排,记录保存十年,议案及表决结果书面报董事会[26][27] - 出席和列席人员对内容保密[27] 规则相关 - 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和公司章程执行,解释权归董事会[29][30] - 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