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三友医疗(688085) - 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三友医疗三友医疗(SH:688085)2025-06-18 09:48

信息披露制度 - 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会、董事等人员和机构,包括持股5%以上的股东[5] - 董事长是公司信息披露最终责任人[9] - 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由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董事会秘书负责具体协调和组织[39] 披露内容与标准 - 信息披露文件全文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报刊网站披露,定期报告摘要在上述网站和报刊披露[4]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占公司总资产或市值0.1%以上且超300万元需披露关联交易[31] -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涉案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披露[32] 定期报告披露 - 定期报告包括年度、半年度和季度报告[15] - 年度报告需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半年度报告需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季度报告需在前三个月、前九个月结束后的一个月内披露,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年度报告披露时间[22] 业绩预告与快报 - 公司预计年度经营业绩出现净利润为负值等六种情形之一,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1个月内进行业绩预告,其中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及其以上[24] - 上市公司预计不能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应在该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业绩快报[25] 内幕信息管理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董监高属于内幕信息知情人[44] - 公司董事会负责内幕信息管理,董事长是主要责任人[46] - 董事会秘书领导的证券事务部是内幕信息管理日常办事机构[46] 暂缓或豁免披露 -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拟披露涉及商业秘密信息符合条件可暂缓或豁免披露[66] - 董事会秘书应在两个交易日内审核信息是否符合暂缓或豁免披露条件[69] 违规处理 - 内幕信息知情人违规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60] - 信息披露相关当事人失职导致违规,公司可给予处分并要求赔偿[76] 财务信息披露 - 公司财务信息披露前应执行内部控制制度确保真实准确[76] - 公司财务总监是财务信息披露工作第一负责人[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