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公司设3名独立董事,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为前十股东的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6] - 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五股东任职人员及其亲属不得担任[6] - 近36个月内因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受处罚或受交易所公开谴责等不得担任[8] 独立董事选举与任期 - 董事会、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12] - 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6年[13] - 满6年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13] - 选举两名以上实行累积投票制,中小股东表决单独计票披露[13] 独立董事履职与补选 - 不符合规定应立即停止履职辞职,公司60日内补选[15] - 辞职致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专业人士应履职至新任产生,60日内补选[15] 独立董事职权行使 - 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过半数同意[18] - 连续两次未出席且未委托出席,董事会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20] - 部分事项需全体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2] 审计委员会规定 - 审计委员会相关事项需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审议[23] - 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两名以上成员提议或召集人认为必要可开临时会[24] - 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24] 提名委员会职责 - 负责拟定标准程序,对人选遴选审核并提建议[24] 公司支持与要求 - 为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提供便利支持[23] - 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十五日[25] - 工作记录及资料至少保存十年[26] - 重大复杂事项前组织参与研究论证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29] - 专门委员会会议提前三日提供资料,资料至少保存十年[30] - 承担独立董事聘请专业机构及行使职权费用[38] - 可建立独立董事责任保险制度[39] - 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订方案,股东会审议通过并披露[40]
雅本化学(300261)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