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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本化学(300261)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6月)
雅本化学雅本化学(SZ:300261)2025-06-16 12:46

审计委员会组成 - 由3名董事组成,2名为独立董事,至少1名为会计专业人士[4] - 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中的会计专业人士担任[5] - 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的任期相同[6] 会议召开规则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两名及以上成员提议或召集人认为必要时可召开临时会议[9] - 定期会议应于会议召开3日前发出通知,经全体委员一致同意可免除通知期限要求[13] - 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审计委员会委员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13] 会议举行条件 - 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9][15] 表决权与委托 - 委员每次只能委托一名其他委员代为行使表决权[20] - 授权委托书应至少包括委托人姓名、被委托人姓名、代理委托事项等内容[16] 委员管理 - 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会议,公司董事会可解除其委员职务[17] 决议规则 - 所作决议应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方有效[17] - 会议表决方式为记名投票表决[18] - 决议经出席会议委员签字后生效,不得随意修改[21] 决议后续处理 - 委员或指定人员应于会议决议次日向公司董事会通报情况[21] - 决议书面文件保存期不得少于十年[21] - 主任或指定委员应跟踪决议实施情况,违规可向董事会汇报[21] 会议记录 - 会议应有书面记录,记录人员为董事会办公室工作人员[18] - 会议记录保存期不得少于十年[22] 工作细则生效 - 本工作细则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执行[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