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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本化学(300261)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6月)
雅本化学雅本化学(SZ:300261)2025-06-16 12:46

信息报告标准 - 持有5%以上股份股东为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4] - 重大交易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报告披露[8] - 重大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营收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披露[8] - 重大交易标的净利润占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告披露[8] - 重大交易成交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披露[8]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超30万元需报告[10] - 与关联法人交易超3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报告[10] - 重大诉讼、仲裁涉及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10] 关注事项 - 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等超30%属重大风险事项[12] - 除董事长、总经理外其他董高无法履职达或预计达三个月以上需关注[12] - 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控人持股或控制情况发生较大变化需关注[14] - 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需关注[14] 报告时间与流程 - “第一时间”指报告人获知拟报告信息的24小时内[27] - 报告人在特定时点应第一时间履行报告义务并提供资料[20] - 超过约定交付或过户期限三个月未完成,及时报告并每隔三十日报进展[21] - 报告人持续关注信息进展,特定情形下第一时间报告并提供资料[21] - 各部门、下属公司联络人收集资料经第一责任人审阅签字后通知或送达董秘,第一责任人当天完成审阅签字[22] 信息披露管理 - 公司信息披露由董事会统一领导管理,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董秘为直接责任人[18] - 董秘、报告人等未公开披露前负有保密义务[25] 违规处理 - 报告人未按规定履行义务致信息披露违规,公司可处分并要求赔偿[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