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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大集团(002311) - 投资者投诉管理制度
海大集团海大集团(SZ:002311)2025-06-16 12:31

投诉管理架构 - 董事会秘书是投资者投诉管理直接负责人,证券部处理投诉,设主管和工作人员各一名[3] 适用范围与经费 - 制度适用于证券市场信息披露等相关投诉事项,公司提供必要经费[4] 投诉渠道 - 投诉渠道包括来电、传真等及监管机构转办,公布电话、传真、邮箱、地址和邮编[5][6] 处理原则与流程 - 处理遵循公平披露和保密原则,按情况汇报,60日内办结,复杂延期不超30日[7][9][10] 制度实施与解释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实施,解释权归董事会[1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