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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大集团(002311) - 信息披露制度
海大集团海大集团(SZ:002311)2025-06-16 12:31

报告编制与披露时间 - 公司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编制年度报告及摘要[11] - 公司应在年度报告经董事会批准后两个工作日内向交易所报送并披露[11] - 公司应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二个月内编制半年度报告[11] - 公司应在半年度报告经董事会批准后两个工作日内向交易所报送并披露[11] 决议备案 - 公司董事会会议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将决议报送交易所备案[13] - 公司股东会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将决议公告文稿和法律意见书报送交易所备案[13] 特殊情况通知 - 股东会延期或取消应在原定召开日至少两个工作日前发布通知[13] 重大事项披露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资产总额30%需披露[14] - 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的抵押、质押、出售或者报废一次超过该资产的30%需披露[14]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情况发生较大变化需披露[14] - 公司应在董事会决议、签署意向书或协议、董高知悉并报告时及时披露重大事件[16] - 重大事件出现进展或变化、控股及参股公司发生重大事件时,公司应履行披露义务[17] 异常情况处理 - 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异常交易或媒体消息有重大影响时,公司应了解情况并澄清[18] 信息披露程序 - 公司信息披露遵循制作文件、报董秘审核、报交易所审核、公告、归档的程序[25] 错误信息处理 - 公司发现已披露信息有误、漏或误导时,应发布更正、补充或澄清公告[26] 信息披露管理 - 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由董事会秘书统一组织协调和管理[28] 相关方义务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和关联人负有信息披露义务[30] 信息保密 - 信息公开披露前,应将知情者控制在最小范围[33] 豁免披露 - 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公司依法豁免披露[33] - 信息涉及商业秘密符合特定情形,公司可暂缓或豁免披露[34] - 公司可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采用代称等方式豁免披露,存在泄密风险可豁免披露临时报告[35] 材料保存与报送 - 公司暂缓、豁免披露有关信息,登记材料保存期限为十年[39] - 公司应在年度、半年度、季度报告公告后10日内,将报告期内暂缓或豁免披露的登记材料报送广东证监局和深交所[40] 违规处理 - 因董事、高管失职致信息披露违规,公司可给予批评、警告、减薪直至解除职务等处分并要求赔偿[42] - 公司各部门等未及时准确报告或泄漏信息,董事会秘书可建议对责任人行政及经济处罚,不能免除董事及高管责任[42] - 公司信息披露违规被公开谴责等,董事会应检查制度并采取补救措施,及时报告广东证监局和深交所[42] 责任追究 - 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等使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或造成不良影响应追究责任人责任[44] - 情节恶劣等情形公司应对责任人从重或加重处理[45] - 责任人有效阻止不良后果等情形公司应对责任人从轻、减轻或免于处罚[49] - 追究责任形式包括责令改正、通报批评、调离岗位等,严重涉及犯罪移交司法机关[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