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1年4月11日获批发行32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4月28日在深交所上市[4] - 公司注册资本为2.817568亿元人民币[6] - 公司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为9600万股,面额股每股1元[17]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2.817568亿股,均为普通股[17] 股东信息 - 热键电子(香港)有限公司持股8959.3248万股,持股比例93.33%[17] - 汇智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股480万股,持股比例5.00%[17] - 深圳市致智源投资有限公司持股160.6752万股,持股比例1.67%[17] 股份限制规定 - 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18]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合计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并应在3年内转让或注销[23]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26] - 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6]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6] - 持有5%以上股份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26] 股东权利与责任 - 股东对违法违规决议有权请求法院认定无效或撤销[30]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有权就损失情况请求诉讼[32] - 股东滥用权利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35] - 股东滥用法人独立地位和有限责任损害债权人利益,应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35] 公司决策权限 - 年度股东会可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3亿元且不超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43]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股东会审议[42] - 6种交易情形应提交股东会审议[45] - 购买或出售资产累计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应股东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47] - 7种担保情形、4种财务资助情形、3种关联交易情形应经股东会审议[48][49] - 资产抵押等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以上应提交股东会审议[49] - 资产负债率达或超70%时,任何资产抵押等均应提交股东会审议[49] 股东会相关规定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52] - 特定情形发生时,公司需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52] - 相关人员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规定时间内反馈并通知[56][57] - 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股份股东特定情况下可自行召集和主持股东会[58] - 单独或合并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61]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74]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提供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等事项需特别决议通过[77] 董事会相关规定 - 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名[101] - 董事会有权决定多种非关联交易及部分关联交易[105][106][108]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110]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股东等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111] 利润分配相关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139] - 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44] - 不同发展阶段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有最低要求[149] 其他规定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139] - 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为1年,可续聘,聘用、解聘及审计费用由股东会决定[160][161]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净资产10%时,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需董事会决议[169] - 持有10%以上表决权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75] - 公司因特定原因解散,需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176][177]
雷柏科技(002577) - 公司章程(2025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