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柏科技(002577)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6月)
董事会秘书聘任 - 原任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新秘书[11] - 拟聘任会议前五个交易日报送材料至深交所[12] - 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解聘[11] 任职资格 - 受中国证监会最近一次行政处罚未满三年不得担任[5] - 最近三年受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得担任[5] - 任职需掌握多方面知识并取得深交所资格证书[4] 职责与义务 - 负责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等多项职责[8] - 有权了解公司财务和经营情况等[9] - 应签订保密协议并履行保密义务[9] 终止聘任 - 连续三个月以上不能履行职责应终止聘任[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