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华翔(002048) -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发行 - 公司监事会认为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 - 发行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1元[3][4] - 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以现金认购[4][5] - 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5] - 发行数量不超过发行前总股本的30%,即不超过244,149,936股[6] - 特定对象认购股票限售期6个月[7] - 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92,073.18万元,用于5个项目[7][8] - 发行决议有效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9] 报告预案 - 公司编制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等3个报告/预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0][11][12] - 公司编制截至2025年3月31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3][14] - 公司就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进行分析测算并制定填补措施,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5] 产业基金 - 公司拟与多方共同投资设立产业基金,基金总规模10亿元,公司出资2.99亿元[16] - 峰梅咨询出资100万元担任普通合伙人,本次投资构成关联交易[16] - 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至今,公司与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企业累计关联交易数额为11384.96万元[17] - 《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设立产业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1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