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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大维格(300331)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6月)
苏大维格苏大维格(SZ:300331)2025-06-13 11:47

关联交易决策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成交超30万元、关联法人成交超3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交易,需经独立董事会议讨论并提交董事会审议[13]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30万元以内、关联法人交易300万元以内或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低于0.5%由董事长决策批准[13] - 公司与关联人交易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需提交股东会审议[13] 关联交易披露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30万元以上、关联法人交易3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及时披露[26][27] -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交易(获赠现金资产和提供担保除外)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除披露外还需中介机构评估或审计报告[27] 关联交易审议程序 - 达到披露标准的关联交易,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及时披露[18]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可举行会议,决议须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不足三人提交股东会审议[20]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董事会及见证律师提醒,未主动回避其他股东可要求[23][24] 日常关联交易 - 公司可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年度金额,超出预计重新履行审议和披露义务[17] - 年度和半年度报告分类汇总披露日常关联交易[17] -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超三年,每三年重新履行审议和披露义务[17] 其他规定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自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关联人[7][8] - 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至少每季度查阅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11]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为控股股东等提供担保需对方反担保[15] - 公司不得为关联人提供财务资助,委托理财按十二个月累计计算适用规定[15] - 关联交易适用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计算原则[16] -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应包括交易价格等主要条款[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