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2]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时应在2个月内召开[2] - 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提议或单独/合计持股10%以上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9][10]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决议公告前召集股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10%[11]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公告通知股东[17] 担保审议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股东会审议[5]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任何担保需股东会审议[5]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需股东会审议[5]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需股东会审议[5]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任何担保需股东会审议[5] 提案与提名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15] - 董事候选人由董事会、单独或合计持股3%以上的股东提名推荐[15] - 独立董事候选人由董事会、单独或合计持股1%以上的股东提名推荐[15] 会议相关规定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确认后不得变更[18][19]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9]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需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20] 会议召开与表决 - 股东会在公司住所地或通知明确的其他地点召开,设现场会场并提供网络投票方式[22] - 股东可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会并表决,委托需出具授权委托书[24] - 股东会由董事长主持,特殊情况按规定由副董事长或推举的董事主持;审计委员会召集的股东会由其召集人主持,特殊情况由推举的成员主持[26]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1/2以上通过[28] - 股东会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28] 特别决议事项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29] - 分拆所属子公司上市等提案除2/3以上表决权通过,还需中小投资者2/3以上表决权通过[30] 其他规定 - 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31] - 股东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36] - 股东买入超规定比例股份在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31] 交易审议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以上需股东会审议[38]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50%以上且超5000万元需股东会审议[38]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50%以上且超500万元需股东会审议[38]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且超5000万元需股东会审议[38]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50%以上且超500万元需股东会审议[38] 财务资助审议 - 被资助对象最近一期经审计资产负债率超70%,财务资助需股东会审议[41] - 单次或连续12个月内财务资助累计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股东会审议[42] - 累计计算交易达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股东会审议且经出席会议股东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41] 股份回购与决议撤销 - 公司回购普通股决议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45]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程序或内容违规的股东会决议[45]
华阳智能(301502)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