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瑞新材(688300) - 联瑞新材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信息报告触发条件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是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4]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报告[8]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市值10%以上需报告[8] - 交易标的资产净额、营业收入、利润、净利润等满足一定条件需报告[8]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30万元以上、与关联法人交易满足特定条件需报告[12] - 涉案金额超1000万元且占比达1%以上需报告[12] - 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报告[15] - 单独或合计持股1%以上股东提议利润分配等需披露[17] 报告制度相关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遵循实时报告制度[21] - 报告义务人知悉信息应及时向董事长和董秘报告[21] - 重大信息报告等有规定程序[22] - 信息特定情形报告义务人应24小时内报告[22][28] - 高级管理人员应敦促信息收集报告工作[24] - 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有保密义务[26] 制度生效情况 -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原制度失效[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