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瑞新材(688300) - 联瑞新材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聘任与解聘 - 公司应在上市后3个月内或原任离职后3个月内聘任董事会秘书[9] - 董事会秘书出现特定情形,公司应1个月内解聘[11] - 董事会秘书连续三年未参加后续培训或连续三月以上不能履职,公司应1个月内解聘[11] 职责与要求 - 董事会秘书空缺超三月,董事长代行职责直至聘任[13] - 董事会秘书应具良好品质并取得资格证书[4] - 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聘任后及时公告并提交资料[9] 其他规定 - 公司聘任董事会秘书时应聘任证券事务代表协助[11] - 公司应与董事会秘书签保密协议[11] - 董事会秘书离任前接受审查并移交档案和待办事项[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