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瑞新材(688300) - 联瑞新材总经理工作细则
高管设置 - 公司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若干名,财务总监1名,董事会秘书1名[7] -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7] 高管任职限制 - 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不得担任高管[6] - 被宣告缓刑自缓刑考验期满之日起未逾2年不得担任[6] - 担任破产清算公司相关职务且负有个人责任,自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不得担任高管[6] - 担任因违法被吊销执照公司法定代表人且负有个人责任,自吊销执照之日起未逾3年不得担任高管[6] 会议与任期 - 总经理办公会议需提前3日通知全体与会人员[17] - 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每届任期与董事会任期相同[9] 财务与解聘 - 财务总监需按时完成编制公司年度财务报告[15] - 总经理解聘应在解聘前提出意向和理由,经董事会同意后决定[8] - 副总经理解聘由总经理提出理由,董事会决定[8] 工作报告 - 总经理每月至少一次向董事长或副董事长报告工作[21] - 董事会要求时,总经理应在五日内报告工作[24] - 公司内外部生产经营环境重大变化时总经理应及时报告[25] - 预计公司经营业绩亏损、扭亏为盈或同比大幅变动时总经理应及时报告[25] - 预计公司实际经营业绩与已披露业绩预告差异较大时总经理应及时报告[25] - 实施环境等重大变化致决议无法实施或受损时总经理应报告[22] - 实际执行与决议内容不一致或有重大风险时总经理应报告[22] - 实际执行进度与决议差异大难以实现目标时总经理应报告[22] 细则说明 - 本细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原细则失效[24] - 本细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