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瑞新材(688300) - 联瑞新材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制度制定 - 公司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加强与投资者沟通[2] 工作对象 -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对象包括投资者、分析师、媒体、监管机构等[5] 沟通与披露 - 公司多渠道多方式与投资者沟通交流[5] - 公司及时、公平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信息真实准确完整[6] 会议安排 - 公司特定情形下按规定召开投资者说明会[7] -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及时召开业绩说明会[8] 责任分工 - 投资者关系管理事务第一责任人为董事长,董事会是决策机构[10] - 董事会秘书为业务主管,负责策划组织相关工作[10] 工作职责 -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有拟定制度、沟通联络等多项职责[12] 信息发布 - 公司对外宣传材料需经董事会秘书审核同意[14] - 媒体电话采访由董事会秘书统一答复[14] - 投资者电话咨询由董事会秘书和董事会办公室工作人员答复[14] - 履行法定披露义务的信息应在指定报纸和网站披露后发布[14] - 其他信息交董事会秘书审核同意后可在公司网站发布[14] 协助与培训 - 公司各职能部门、子公司协助做好信息披露工作[14] - 投资者关系管理部门对员工进行相关知识培训[15] - 开展重大活动时对高级管理人员等进行针对性指导[15] 档案管理 - 公司建立健全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16] 制度生效 - 本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原制度自动失效[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