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限售与转让 - 公司董高人员上市1年内不得转让股份[5] - 公司未盈利时董高3个完整会计年度内不得减持首发前股份[6] - 核心技术人员上市12个月内和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首发前股份[8] - 核心技术人员限售期满4年内每年转让首发前股份不超25%[8] - 董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25%[11] - 董高所持股份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转让[11] - 董高离婚分割股份后减持任期内及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不超25%[12] 减持限制条件 - 近三年未现金分红或累计分红低于年均净利润30%控股股东不得减持[9] - 近二十个交易日任一日收盘价低于每股净资产控股股东不得减持[9] - 近二十个交易日任一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控股股东不得减持[9] 信息申报与披露 - 新任董高及信息变化、离任时2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信息[14] - 大股东、董高减持提前15个交易日报告披露,时间区间不超3个月[16] -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或未实施完2个交易日内报告公告[16] - 董高股份被强制执行2个交易日内披露[17] 可转让额度计算 - 每年首个交易日中登上海分公司按25%计算董高本年度可转让法定额度[20] - 账户持股余额不足1000股时本年度可转让额度为持股数[21] 离任股份锁定 - 董高和核心技术人员离任6个月内股份全部锁定,到期后无限售股自动解锁[23] 违规处理 - 董高违规买卖股票董事会收回收益,未执行股东有权要求30日内执行[25] - 公司可对违规责任人警告、处分追究责任[25] - 公司可要求造成重大影响或损失者承担民事赔偿责任[26] - 触犯国家法律法规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6] - 董高监、核心技术人员、大股东违规减持交易所采取监管和纪律处分[26] - 中国证监会对违规减持责令改正等监管[26] - 减持超比例或欺诈等中国证监会依法行政处罚[26] - 违规减持情节严重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26] 制度相关 - 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28]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28]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28]
联瑞新材(688300) - 联瑞新材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