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治理 - 2025年6月1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章程》及附件并取消监事会的议案[1] - 法定代表人辞任,需在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法定代表人[3]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05年12月22日注册登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10000783952840Y[3] - 公司住所为北京市东城区北三环东路36号,电话号码和传真号码变更[3] 股权结构 - 公司成立时向发起人发行普通股总数为180,000万股,各发起人认购情况明确[6] - 2008年7月增资扩股后普通股为280,000万股[6] - 2009年7月首次公开发行H股,上市后普通股为3873332500股[7] - 2011年3月首次公开发行A股410404560股[7] - 多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7] - 以总股本5338885567股为基数,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10股[7] - 北京金隅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将其持有的公司全部国有股份无偿划转至北京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7][8] - 公司其他发起人股东合生集团、北方房地产、天津市建筑材料集团所持发起人股份已全部减持完毕[8]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677771134元,股本总数为10677771134股[8]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增加资本可采取多种方式,可在六种情形下经规定程序批准购回发行在外股份[8][9]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离职后半年内转让股份有规定[11] - 持有本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6个月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11] 股东权益与义务 - 公司普通股股东可依股份份额领取股利和其他利益分配等多项权利[16] - 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一定比例股份的股东有相应权利[17][18][19]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完结后六个月内举行[24] - 多种情形下应召开临时股东会,股东会召开通知时间等有规定[24][25] - 股东会决议相关规定,包括普通决议、特别决议通过条件等[31]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十一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可设副董事长两人[41]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四次定期会议,临时会议召集情形有规定[43] - 董事会作出决议的表决条件有规定[42][44] 独立董事相关 -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有规定,每年需对独立性情况进行自查和评估[47][48] 审计与风险委员会相关 - 审计与风险委员会成员为5 - 8名,中独立董事过半数,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152][154]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56] - 公司利润分配方案需经多部门审议通过[57] 其他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配备专职审计人员[59] - 公司施行总法律顾问制度,总法律顾问向总经理或董事长汇报[59] - 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由股东会决定[60] - 公司合并、分立、减少注册资本等需通知债权人并公告[62][63]
金隅集团(601992) - 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附件并取消监事会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