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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建股份(600248) - 陕西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陕建股份陕建股份(SH:600248)2025-06-13 10:46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公司设独立董事五名,不低于董事总数三分之一,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4] - 特定股东及相关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6][7] - 独立董事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任职[4] - 会计专业人士需有注册会计师资格等及5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4] - 独立董事应具有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9] - 独立董事候选人需无特定不良记录[13] - 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得超过6年,满6年后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为候选人[15] 提名与选举 - 公司董事会等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10] - 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单独计票披露[12] 独立性管理 - 独立董事每年自查独立性,董事会每年评估并出具专项意见与年报同时披露[7] 履职要求 - 独立董事在部分委员会成员中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由会计专业人士担任[4] - 任职后不符资格应辞职,否则董事会解除职务[9] - 行使部分特别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8]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且不委托他人,董事会30日内提议召开股东会解除职务[20] - 每年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22] - 应制作工作记录并保存至少十年[22][23] - 对董事会议案投反对或弃权票,公司披露决议时应同时披露异议意见[20] - 重大事项独立董事意见应含特定内容[24] - 关联交易等事项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前置审议[26] - 独立聘请中介机构等事项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过半数同意[27] 信息与资料 - 公司应在规定时间提供资料并保存至少十年[31] 报告与披露 - 发现公司违法违规应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41] - 应向股东会提交年度述职报告并披露[33] - 行使职权遇阻碍可向相关部门报告[35] - 提前解除职务公司应及时披露理由依据[15] - 辞职致比例不符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17] 费用与制度 - 公司承担独立董事费用并给予津贴[45][46]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批准实施与修改,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