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2][3]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两个月内召开[2][3] 提议与反馈 - 独立董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5]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6]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请求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6] 召集与持股比例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召集股东持股比例在决议公告前不得低于10%[9] 提案与通知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12][13] 通知时间 - 年度股东会召集人应在会议召开20日前通知股东,临时股东会应在会议召开15日前通知[13] 股权登记与会议间隔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一旦确认不得变更[15] 延期与取消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无正当理由不得延期或取消,若出现该情形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说明[15] 投票时间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7] 表决权限制 -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超规定比例部分,买入后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且不计入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1] 投票权征集 -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21] 累积投票制 - 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30%以上,或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应当采用累积投票制[22] 方案实施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议案,公司应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28] 回购决议 - 公司以减少注册资本为目的回购普通股等,股东会就回购普通股作出决议,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8] 决议撤销 - 股东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等或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会决议(轻微瑕疵除外)[29] 会议记录保存 - 会议记录应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27] 其他规定 - 征集投票权禁止有偿或变相有偿方式[22] - 法院判决或裁定前相关方应执行股东会决议,判决或裁定后公司应履行信披义务[30] - 董事会决策授权事项时应充分商讨论证,必要时可聘请中介机构[32] - 公司无正当理由不召开股东会,上交所可对股票及衍生品停牌[34] - 股东会召集、召开及信披不符要求,证监会责令改正,上交所可采取措施[35] - 董事等不履行职责,证监会责令改正,上交所可采取措施,严重者可被市场禁入[35] - 本规则所称公告等指在规定媒体和网站公布信披内容[37] - 本规则为《公司章程》附件,与法规和章程不一致时以法规和章程为准[38] - 本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39] - 本规则自股东会审议批准后施行[40]
陕建股份(600248) - 陕西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