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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铝时代(301613) - 内部审计制度
新铝时代新铝时代(SZ:301613)2025-06-12 09:16

人员与会议 - 审计部专职人员不少于三人[5] - 审计委员会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审议内部审计报告[10] 报告与计划 - 审计委员会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工作[10] - 审计部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情况[12] - 审计部需在会计年度结束前两个月提交次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12] - 审计部需在会计年度结束后四个月提交上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12]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18] - 内部审计部门每年至少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审计报告[20] - 审计委员会应出具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2] 审计频率与范围 - 公司至少每两年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对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一次审计或鉴证[24]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审计[26] - 内部审计部门在业绩快报对外披露前对其进行审计[27] - 内部审计部门在重要对外投资等事项发生后及时审计[22][23][24][25] 审计关注内容 - 审计对外投资事项关注审批程序、合同履行等内容[23] - 审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关注存放管理、投资计划执行等内容[26] - 审计业绩快报关注会计准则遵守、会计政策估计等内容[27] 奖惩措施 - 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可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建议表扬和奖励执行制度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34] - 公司会对违反制度的被审计单位和个人给予处分等处罚[34] - 审计工作人员违反制度会被给予处分、经济处罚[34] 其他 - 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等资料保存期限为10年[32] -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年度报告时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形成决议[21] - 公司在披露年度报告时披露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相关主体意见[22] - 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等执行,抵触时按新规定执行并修订制度[36] - 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度的制定、修改和解释[37]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