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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元生物(688238)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6月修订)
和元生物和元生物(SH:688238)2025-06-11 14:46

信息披露时间 - 年度报告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12] - 半年度报告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12] - 季度报告在会计年度前3个月、9个月结束之日起1个月内披露[12] - 第一季度季度报告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年度报告披露时间[12] 业绩预告与快报 - 预计年度经营业绩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等情形,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1个月内进行业绩预告[21] - 预计不能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在2个月内披露业绩快报[21] - 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于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1个月内预告多项财务指标[22] 重大事项披露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公司应及时披露[27]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多类交易情况需及时披露[31] - 日常经营交易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且超1亿元,应及时披露[32]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超30万元等关联交易需及时披露[35] - 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等超总资产的30%,应及时披露[45] -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股份占所持股份比例达50%以上需披露相关信息[51] - 重大诉讼、仲裁涉案金额超1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需及时披露[55] 会计相关 - 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需经符合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16] - 拟派发股票股利等情况,半年度或季度报告的财务会计报告需审计,仅现金分红可免审计[17] - 公司不得利用会计政策和估计变更操纵财务指标[52] - 会计政策变更公告应包含变更情况、影响等内容[53] - 变更会计估计需在生效当期定期报告披露前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披露[53] 股票相关 - 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需于次一交易日披露公告[49] - 公司股票严重异常波动需按规定披露核查公告或停牌核查[49] 其他 - 公司应及时披露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重点投向科技创新领域的安排[55] - 公司董事等应在特定时点向董事会秘书报告未公开信息,特殊情形也需及时报告[57] - 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信息披露事务,有权参加相关会议并了解公司情况[59] - 高级管理人员编制定期报告草案,经审计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审议后披露[60] - 公司应与相关人员签署保密协议,各层次设保密工作第一责任人[66] - 公司与特定对象沟通需签署承诺书明确保密义务[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