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元生物(688238)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6月制定)
股份转让限制 - 董事、高管离职后半年内所持公司股份不得转让[6] - 董事、高管任期内和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7] - 核心技术人员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和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首发前股份[8] - 核心技术人员首发前股份限售期满之日起4年内每年转让不得超上市时所持总数25%[8] 股票买卖限制 - 董事、高管在年报、半年报公告前15日内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6] - 董事、高管合法买卖股票后6个月内禁止反向交易[7] 信息申报与披露 - 董事、高管应在任职等相关时点或期间2个交易日内委托公司申报个人信息[12] - 董事、高管股份变动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交易日内公告[14] - 董事、高管计划转让股份应在首次卖出前15个交易日前披露减持计划[15] 减持相关报告 -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董事和高管应在2个交易日内向交易所报告并公告[16] - 减持未实施或未完毕,应在减持时间区间届满后2个交易日内向交易所报告并公告[16] 其他规定 - 董事和高管股份被法院强制执行,应在收到通知后2个交易日内披露[16] - 董事和高管因离婚致股份减少,过出方和过入方应共同遵守制度规定[16] - 董事、高管和证代应确保特定关联方不利用内幕信息买卖股份[18] - 公司保留追究董事和高管违反制度行为责任的权利[20]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制定、解释、修订,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