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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材节能(603126) - 中材节能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中材节能中材节能(SH:603126)2025-06-11 12:02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4] - 会计专业人士任独立董事候选人,有经济管理高级职称需5年以上会计专业全职经验[5] - 持股1%以上或前十股东自然人及其亲属不得担任[10] - 5%以上股东单位或前五股东单位任职人员及其亲属不得担任[10] - 近36个月证券期货违法受处罚或刑事处罚不得担任[12] - 近36个月受交易所公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得担任[13] 独立董事提名与任期 - 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独立董事候选人[15] - 独立董事连任不超六年[17] 独立董事履职与管理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且不委托出席,30日内提议股东会解除职务[17] - 60日内完成独立董事补选[5][17]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十五日[25]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保存至少十年[26]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8] 公司对独立董事支持 - 审议重大复杂事项前组织参与研究论证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30] - 专门委员会会议前三日提供资料信息并保存至少十年[30] - 管理层全面汇报经营和重大事项并安排考察,有书面记录[30] - 财务总监审计前书面提交审计工作安排资料[30] - 年审后和审议年报前安排与注册会计师见面会,有记录和签字[30] 其他 - 独立董事行使职权费用公司承担[32] - 制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同此[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