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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海股份(603637) - 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镇海股份镇海股份(SH:603637)2025-06-11 12:02

董事选举制度 - 累积投票制用于选举或变更两名以上董事等情形,选一名董事用直接投票制[2] 候选人推荐 - 股东或实控人推荐董事候选人需在征集公告7日内提交名单及材料[5] 投票规则 - 选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时,议案组最大投票权总数分别计算并投向对应候选人[10] 当选条件及后续安排 - 当选董事得票数须超出席股东所持投票权股份总数二分之一[12] - 不同当选人数情况对应不同董事会履职及补选安排[12][13] 细则规定 - 细则由董事会制定,报股东会批准生效,由董事会解释和修订[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