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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海股份(603637) - 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镇海股份镇海股份(SH:603637)2025-06-11 12:02

内部审计制度 - 适用范围包括各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及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2] - 董事会下设立审计委员会和审计部,审计部对董事会负责,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5] 审计工作安排 - 审计部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每年提交内部审计工作报告[9]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年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至少每半年对特定事项检查一次[14]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检查一次并报告结果[19] 审计职责与权限 - 审计委员会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履行指导制度建立、审阅计划等职责[8] - 审计部对内部控制制度、会计资料等进行检查评估,协助建立反舞弊机制[9] - 审计部有要求报送资料、审核检查、调查取证等工作权限[12] 审计事项范围 - 内部审计涵盖与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事务相关的所有业务环节[10] - 内部审计部门在重要对外投资等事项发生后及时审计[15][16][18] - 内部审计部门在业绩快报对外披露前对其进行审计[20] - 内部审计部门审查和评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建立和实施情况[20] 报告披露要求 - 公司根据内部审计机构出具、审计委员会审议后的资料,出具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2] -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时,同时披露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23] - 如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或指出重大缺陷,董事会应作专项说明[23] 其他规定 - 审计部建立工作底稿和档案管理制度,审计资料保存时间不得低于10年[11] - 公司建立内部审计部门激励与约束机制,监督考核内部审计人员工作绩效[25] - 内部审计部门发现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或风险,应及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董事会及时报告并披露[27] - 公司制度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实施,解释权归属董事会[29] 公司信息 - 公司为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时间为二〇二五年六月[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