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海股份(603637) - 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制度制定 - 公司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 - 制度由董事会制定,报股东会批准后生效,原制度终止[21]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1] 管理目的与原则 - 投资者关系管理目的包括增进投资者了解、建立稳定投资者基础等[3] - 投资者关系管理原则有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诚实守信原则[5] 沟通内容与方式 - 公司与投资者沟通内容涵盖发展战略、经营管理信息等[8] - 公司与投资者沟通方式包括信息披露、互动平台等[6] - 指定《上海证券报》和上交所网站为信息披露渠道[6] 会议与培训 - 召开股东会可提供网络投票并为中小股东提供便利[9] - 可视情况举行业绩说明会、沟通会和路演[10] - 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投资者关系管理知识培训[13] 责任分工 - 投资者关系管理第一责任人为董事长,主管负责人为董事会秘书[16] - 审计委员会负责监督制度实施情况[11] - 证券事务部负责日常事务及多项工作[16][18] 其他规定 - 公司及其相关人员不得出现违规情形[14] - 其它部门等有义务协助工作[19] - 制度未尽事宜依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