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1年4月21日首次公开发行1150万股,5月11日在深交所上市[7] - 公司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均为74909.4187万元[9]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74909.4187万股,均为普通股[21] 股份相关规定 - 为员工持股计划外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23]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等情形,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并应在三年内转让或注销[28]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类别股份总数25%,上市一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31] 股东权益与决策 - 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30日内执行收回短线交易收益,未执行可起诉[32]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程序、表决或内容违规的股东会、董事会决议[36]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诉讼[37] 股东会相关规定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42]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等多种情形达一定比例须股东会审议[44][45] - 单次财务资助金额或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须股东会审议[45] 董事会相关规定 - 董事会收到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或股东召开临时股东会提议后,需10日内书面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48][49][50] -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董事长由全体董事过半数产生[98]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需提前十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103] 利润分配与公积金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45] - 公司当年盈利且符合条件时,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150] - 法定公积金转增注册资本时,留存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156] 其他规定 - 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可续聘,聘用、解聘由股东会决定,审计费用也由股东会决定[160][163]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需董事会决议[170][172]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经营管理严重困难的公司[181]
电科院(300215) - 公司章程(2025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