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本结构 - 公司股份总数为74909.4187万股[3]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公司股本总额为3350万股[3] - 2011 - 2014年多次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3] - 2016年8月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832.2487万股[3] - 2023年注销回购专户的922.83万股[3] 决策权限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6] 股东权益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书面请求监事会等向法院提起诉讼[5]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需当日书面报告公司[5] 会议召集 - 监事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大会,召集股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10%[7]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召集股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10%[7] 提案相关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7]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7] 选举制度 - 股东大会选举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10]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达30%及以上,股东会选举董事及两名以上独立非执行董事时应实行累积投票制[11] 董事任职 - 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但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12] - 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有一名公司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12] 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3名为独立董事,设董事长1人[14] 交易审议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由董事会审议批准,占30%以上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5] 独立董事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为公司前十名股东的自然人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18] 委员会情况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三名,其中独立董事二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21] 报告披露 - 公司需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前6个月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前3个月和前9个月结束之日起1个月内报送季度报告[23] 利润分配 - 公司当年盈利且符合条件、无重大投资或现金支出、审计报告无保留意见时,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24] 资本变动 - 法定公积金转增资本时,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24]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时,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章程另有规定除外[24]
电科院(300215) -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