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完结后六个月内举行[4]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两个月内召开[4]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请求后十日内反馈,同意则五日内发通知[5] - 连续九十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在内控与审计委员会未按规定发出通知时可自行召集和主持[6]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二十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十五日前以公告通知股东[9] 投票相关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9]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后二日内发补充通知[11]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百分之三十及以上,或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时,应采取累积投票制[21] - 普通决议需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24] - 特别决议需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4] - 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向他人提供担保的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股东会以特别决议通过[24] -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违反规定,超过规定比例部分的股份在买入后的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20] -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和持有百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的股东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20] 其他规定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需在原定召开日期至少二个工作日发布通知说明原因,延期的要说明新日期且不得变更股权登记日[10] - 股权登记日结束时的在册股东有权参加股东会,登记在册股东或其代理人出席不应被拒绝[12] - 股东出席股东会按通知要求登记,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个人股东需出示相应证件[12] - 股东会应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同时采用网络等方式为股东参会提供便利[12] - 股东会会议记录应记载出席股东和代理人人数、所持表决权股份数及占公司总股份比例等内容[29] - 股东会记录由相关人员签名,保存期限为永久[29][30] - 利润分配方案等经股东会批准后,董事会应在两个月内完成股利派发或股份转增事项[37] - 股东会决议公告应注明出席股东人数、所持股份总数及占比等信息[37] - 会议提案未通过或变更前次决议,应在公告中特别提示[37] - 公司向股东通报未披露重大事项,应与决议公告同时披露[37] - 股东会决议由董事会组织贯彻,经理层具体实施[37] - 董事长督促检查决议执行情况,必要时可召集临时会议[37] - 公司信息披露主要由董事会秘书负责[37] - 本规则经股东会审议批准后实施,遇法规或章程修改抵触时应修订[39]
中青旅(600138) - 中青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