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披露主体 - 负有信息披露职责的股东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2] 报告披露时间 - 年度报告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10] - 中期报告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10] 报告记载内容 - 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需记载公司前10大股东持股情况[10] 重大资产披露 - 公司在1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资产总额30%需立即披露[13] - 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的抵押、质押、出售或者报废一次超过该资产的30%需立即披露[13] 股东股份披露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或有强制过户风险需披露[14]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情况发生较大变化需披露[25]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披露[25] 重大事件披露 - 公司应在董事会决议、签署协议、董高知悉时及时披露重大事件[15] - 控股子公司发生重大事件可能影响公司证券价格时公司应披露[16] 披露程序 - 定期报告披露需经确定时间、起草草案、董事会审议等程序[19] - 涉及董事会、股东会决议等信息披露需编制报告、董事长审核等程序[19] - 重大事件且不需董事会、股东会审批的信息披露有相应程序[19] - 控股子公司信息披露需在会议后两日内报文件,按规定报告[20] 职责分工 - 董事会秘书负责协调实施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2] - 公司董事和董事会应确保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22] - 审计委员会应监督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信息披露职责[22] 关联信息报送 - 公司董事等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等应报送关联人名单及关系说明[26] - 通过委托或信托等方式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应告知委托人情况[26] 会计师事务所解聘 - 公司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应说明更换原因和事务所陈述意见[27] 信息知情人 - 信息知情人包括公司董事、高管等五类人员[29] 保密协议 - 公司应与中介机构签订保密协议[31] 违规处理 - 信息披露相关当事人失职致违规,应给予处分并可要求赔偿[33] - 有关人员违规披露信息造成损失,应承担行政、民事责任,构成犯罪追究刑事责任[33] - 公司聘请人员擅自披露信息造成损失,公司保留追究责任权利[33]
上海洗霸(603200) - 上海洗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6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