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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洗霸(603200) - 上海洗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6月修订)
上海洗霸上海洗霸(SH:603200)2025-06-11 10:01

信息报告义务人 - 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指定联络人[3] 需报告的重大交易 - 重大交易(除担保)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9] - 重大交易(除担保)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9]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超30万元(除担保)的关联交易[12] - 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除担保)[12] 需报告的诉讼仲裁 - 公司、子公司涉案金额超1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的诉讼、仲裁[14] 需报告的人员情况 - 董事等高级管理人员无法正常履职达3个月以上或涉违法违规被采取强制措施[16] 需报告的股份情况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10][17]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控人持股情况变化较大[10][17] 需报告的监管处分 - 监管部门发出通报批评以上处分决定文件[19] 关联信息报送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应报送公司关联人名单及关联关系说明[22] 报告时间要求 - 报告人应在获知应报告信息的24小时内报告[34] 未完成重大事件报告 - 已报告重大事件超约定交付或过户期限三个月未完成,需报告原因并每隔三十日报告进展[28] 内部审阅要求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义务责任人应在接到文件资料当天完成审阅签字[29] 责任追究 - 报告人未按制度履行义务致公司信息披露违规,公司可追究责任并要求赔偿[31] 信息披露责任人 - 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处理信息披露事务,是对外信息披露主要责任人[24] 报告形式与流程 - 报告人应通过公司证券事务部以书面形式向公司董事会报告重大信息[22]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知悉重大事件应及时报告董事长并通知董事会秘书[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