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结构 - 公司注册资本为21982.2861万元,股份总数为21982.2861万股,均为普通股[7][16] - 2017年3月10日获批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3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4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6] - 设立时向全体发起人发行9000万股普通股,股本总额9000万元[15] - 宁波美诺华控股有限公司认购3825万股,占比42.5%[16] - 宁波金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认购630万股,占比7%[16] - 上海锐见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认购390万股,占比4.3333%[16] - 宁波华建风险投资有限公司认购279万股,占比3.1%[16] - 上海金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认购270万股,占比3%[16] - 上海归朴投资有限公司认购270万股,占比3%[16] 股份转让与股东权益 - 公司董事等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有总数25%,上市交易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4]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在特定情形下可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董事会诉讼[29] - 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违法违规,股东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撤销[29] 担保与重大事项审议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37]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37] - 公司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37]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37] - 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36] 股东大会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完结后6个月内举行[39]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书面请求时,公司应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39] - 独立董事、监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10日内书面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42]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应在收到请求10日内书面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不同意或未反馈股东可找监事会[43] - 监事会未按时发通知,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自行召集主持[44] - 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前,召集股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10%[45] - 董事会、监事会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提案[47]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47] - 年度股东大会提前20日公告通知,临时股东大会提前15日公告通知[49] - 股东大会拟讨论董监选举,通知中应充分披露候选人详细资料[50] - 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后,无正当理由不应延期或取消,否则至少提前2个工作日公告说明原因[52] - 股东大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为10年[60] - 股东大会作出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1/2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62] - 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特别决议通过[65] 董监高 - 董事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79] - 兼任总经理等职务的董事及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1/2[81] - 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董事会应建议股东大会撤换[83] - 董事会在2日内披露董事辞职有关情况[83] - 董事辞职生效或任期届满之日起一年内,忠实义务仍然有效[85] - 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2名[88] - 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88] - 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可设副董事长,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92]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召开前10日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93]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或监事会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董事长10日内召集主持[93] - 临时董事会会议提前5日通知,通知方式多样[93] - 董事会会议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96] - 董事会会议记录保管期限为10年[99] - 公司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若干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102] -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人数的二分之一[102] - 总经理每届任期3年,连聘可连任[104] - 监事每届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113] -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职工代表比例不低于1/3[115][116] - 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决议需半数以上监事通过[117] 财务与分配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报送年度财报,前6个月结束2个月内报送半年度财报[122] - 公司分配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25] - 法定公积金转增资本时,留存不少于转增前注册资本的25%[127] - 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派发[127] - 公司未来12个月无重大资金支出且满足条件,近三年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30]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现金分红比例最低80%[130] - 成熟期有重大资金支出,现金分红比例最低40%[130] 其他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审计制度和人员职责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审计负责人向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135]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由股东大会决定,聘期1年可续聘,审计费用也由股东大会决定[137][138] - 公司解聘或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需提前30天通知,会计师事务所有权向股东大会陈述意见[138] - 公司通知以公告方式发出,一经公告视为相关人员收到通知,不同送达方式有不同送达日期规定[140][143] - 公司指定《中国证券报》等报刊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为刊登公告和披露信息的平台[145]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应在决议作出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公告[148][149]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54] - 公司因特定情形解散应在15日内成立清算组,清算组应在10日内通知债权人,60日内公告,债权人在规定时间申报债权[154][155] - 公司财产按顺序清偿后剩余财产按股东持股比例分配[158] - 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应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158] - 公司有三种情形应当修改章程[160] - 股东大会决议修改章程事项需审批的报主管机关批准[162] - 董事会依股东大会决议和审批意见修改章程[162] - 控股股东指持股占公司股本总额50%以上或表决权足以影响决议的股东[164] - 董事会可制订章程细则但不得与章程抵触[164] - 本章程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165] - 本章程附件包括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167]
美诺华(603538) - 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6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