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合纵(300477) - 董事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会议召开规则 - 董事会每年至少上下半年度各开一次定期会议[5] - 五种情形下应召开临时会议,提议需书面提交董事长,十日内召集[7][9] - 定期和临时会议分别提前十日和三日发通知,紧急情况除外[11] 会议出席与表决 - 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委托出席有原则[14][17] - 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也可视频等方式[18] - 表决一人一票,记名投票,分同意、反对和弃权[23] 决议规则 - 审议提案决议须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特殊规定从其规定[26] - 董事回避时,无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可开会,决议也需过半数通过[27] - 提案未通过,条件未大变,一个月内不再审议[29] 其他规定 - 独立董事可联名提议延期,再次审议重发通知[30] - 部分董事认为无法判断应暂缓表决,明确再次审议条件[31][32] - 会议记录有内容要求,董事签字确认,未签无说明视为同意[33][35] - 未开会等情形决议不成立,会议档案保存十年以上[36][39] - 本规则为《公司章程》附件,股东会通过生效,董事会解释[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