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合纵(300477) - 关于拟变更注册地址、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合纵科技合纵科技(SZ:300477)2025-06-10 12:16

注册与章程变更 - 公司拟将注册地址由湖南变更为北京[2] - 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3] 财务资助与担保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4] - 董事会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决议需经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4]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多种担保情况需审议[8] 股东权益与诉讼 - 股东对决议有异议60日内可请求法院撤销[8][9]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可书面请求诉讼[10] 股东大会规则 - 年度股东大会可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3亿元且不超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7]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9] 董事与高管规定 -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12] - 公司设总经理1名,需具五年以上相关经验[16]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47] - 公司分立需通知债权人并公告[48] -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需通知债权人并公告[49] 其他规定 - 修改公司章程或股东会决议须经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20] - 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需经审计委员会同意后由股东会决定[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