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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科智能(300543)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朗科智能朗科智能(SZ:300543)2025-06-10 11:17

制度修订与生效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于2025年6月10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修订[1] -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于2025年6月10日生效实施[26] 管理目的与原则 - 投资者关系管理目的是实现公司价值和股东利益最大化[2] - 投资者关系管理基本原则包含充分披露、平等对待等原则[3][4] 工作对象与沟通方式 -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对象包括投资者、证券分析师等[5] - 公司与投资者沟通方式有公告、股东会等多种形式[5][6] 职责与责任人 -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职责涵盖分析研究、信息沟通等多项内容[7] - 公司董事长为投资者关系管理事务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为主管[8] 信息披露与活动要求 - 公司应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接待调研及采访等相关情况[10] - 公司应通过网站开展投资者关系活动并及时更新[15] - 公司可在必要时举行分析师会议等活动并尽量公开进行[17] - 分析师会议等活动网上直播需提前公开通知举办时间、网址和登录方式[18] - 公司进行分析师会议等活动前需确定提问可回答范围,防止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18] - 公司可提前收集中小投资者问题并在活动上网络答复[18] 特定对象管理 - 特定对象包括从事证券分析等机构和个人、新闻媒体及从业人员等[20] - 特定对象来访需提前沟通,公司同意后进行接待预约登记并要求签署承诺书[21] - 公司应将特定对象来访活动形成书面记录并妥善保管相关文件资料[21] - 公司与特定对象交流后,要求其发布相关文件前知会公司,有错应改正[21] 咨询电话设置 - 公司应设立专门投资者咨询电话,专人负责,工作时间畅通,定期报告公布号码[23] 制度执行与修订 - 制度未尽事宜或冲突时按相关规定执行并及时修订[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