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朗科智能(300543)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朗科智能朗科智能(SZ:300543)2025-06-10 11:17

关联交易审批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超30万元、与关联法人交易超3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由董事会审议[10]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不超30万元、与关联法人交易不超300万元或不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由总经理审批[11][12] - 与关联人交易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批[11] - 为关联人提供担保的关联交易由股东会审批[11] 表决回避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可举行会议,决议须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16]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时部分股东应回避表决[17] 披露要求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超30万元、与关联法人交易超3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与关联人交易(获赠现金资产和提供担保除外)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应及时披露[20] - 连续十二个月内同类关联交易按累计计算原则适用规定[20] - 日常关联交易可按类别预计年度金额,超出需重新履行程序和披露[20] - 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应分类汇总披露日常关联交易[20] -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三年需每三年重新履行程序和披露[20] 豁免情况 - 面向不特定对象公开招标、拍卖等部分交易可免提交股东会审议[22] - 一方以现金认购另一方发行证券等部分关联交易可免履行相关义务[22] 术语说明 - 本制度中“以上”“以内”包括本数,“不满”等不含本数[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