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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宝新能(301327) -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华宝新能华宝新能(SZ:301327)2025-06-10 11:17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前十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等不得担任[5] - 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人员及其配偶等不得担任[5] - 最近12个月内有特定情形、36个月内有证券期货违法等情形不得担任[5][6] - 最近36个月内受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得担任[6] 独立董事人数与构成 - 独立董事人数应占董事会成员三分之一以上且至少三名,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7] - 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由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8] -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8] 独立董事提名与选举 - 董事会、单独或合计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名候选人[9] - 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应实行累积投票制,鼓励差额选举[11] 独立董事任期与补选 - 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11] - 不符合规定应在60日内完成补选[13] 独立董事履职与职权 - 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董事会应在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14] - 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4][16] - 部分事项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7] - 专门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一人召集主持[19]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20] 独立董事工作记录与报告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应至少保存10年[22] - 出现特定情形应及时向深交所报告[22]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公司发出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5] 独立董事意见披露 - 对董事会议案投反对或弃权票应说明理由,公司披露决议时应同时披露异议意见[25] - 发表独立意见应明确清晰,包含重大事项基本情况等内容[25] - 应签字确认独立意见并报告董事会,与公司相关公告同时披露[26][27] 公司对独立董事的支持 - 应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提供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保障知情权[27] - 应及时发董事会会议通知,提供会议资料并保存至少十年[28] - 可建立责任保险制度降低风险[29] 独立董事报酬与费用 - 可从公司获取报酬和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订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并在年报披露[28] - 履行职责必需费用由公司承担[29] 细则生效与修改 - 本细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时亦同[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