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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宝新能(301327)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华宝新能华宝新能(SZ:301327)2025-06-10 11:17

股份转让限制 - 董事和高管任职及期满后半年内,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总数25%,不超1000股可全转[3] - 新增无限售股当年可转25%,新增限售股计入次年基数[4] 减持规定 - 减持前15个交易日向深交所报告披露,每次披露区间不超3个月[5][8] - 减持完毕或未完毕2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报告公告[8] 其他股份变动披露 - 股份被法院强制执行2个交易日内披露[8] - 因离婚导致股份减少双方遵守制度[8] - 股份变动2个交易日内向公司报告公告[10] 交易限制 - 特定期间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如年报、半年报公告前15日等[11] - 董事、高管及5%以上股东不得从事本公司股票融资融券交易[12] 信息申报 - 规定时间内委托公司申报个人及近亲属身份信息[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