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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宝新能(301327)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华宝新能华宝新能(SZ:301327)2025-06-10 11:17

会议组成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成员由三名独立董事组成[4] - 设召集人一名,由过半数独立董事共同推举产生[4] 会议流程 - 关联交易等事项经会议审议,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6] - 会议召集人应于会议召开前2日通知全体独立董事[9] 会议要求 - 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出席方可举行[9] - 决议须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通过[9] 其他规定 - 独立董事可书面委托他人代为出席并发表意见[9] - 必要时可邀请公司董事及高管列席会议[10] - 会议应制作记录,保存期限为十年[10] - 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书面报公司董事会[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