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宝新能(301327) - 内部审计制度
内部审计机构 - 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为内控审计部,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领导和监督下工作[4][5] 审计职责与范围 - 内控审计部对内控、财务信息和经营活动进行审计监督与评价,职责是实施审查评价活动,帮助改善风险管理等[4][8] - 内部审计工作范围包括内控检查、财务审计、反舞弊等[10] 审计频率与报告 - 内控审计部门每年至少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审计报告[11] - 审计委员会督导内控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对重大事件和资金往来检查一次[12] - 内控审计部门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审计一次[17] - 内控审计部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和董事会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8][34] 特殊事项审计 - 内控审计部在重要对外投资、购买出售资产、对外担保、关联交易事项发生后及时审计[13][15] - 内控审计部应审计业绩快报,关注是否遵守准则等内容[16] 审计监督与评价 - 审计监督包括内部评价和外部评价,外部评价应至少每五年开展一次[31] 报告流程与披露 - 审计委员会根据内部审计报告对公司内控有效性出具书面评估意见[12] - 董事会根据评价报告出具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审议年度报告时形成决议[34] - 保荐人核查,公司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出具报告,披露年度报告时披露相关报告[34] 其他 - 公司将内部控制情况作为绩效考核重要指标并建立责任追究机制[36]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9][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