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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视通(002771) - 股东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5年6月修订)
真视通真视通(SZ:002771)2025-06-10 10:02

累积投票制适用 - 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2]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股份比例30%及以上且选2名以上非职工代表董事[2] 投票规则 - 选举独立董事投票权为所持股份数乘待选人数[9] - 选举非独立董事同理[9] - 累积表决票数为股份数乘选举董事人数,多轮需重算[9] - 选票数不超限额,超则无效[11] 当选规则 - 当选董事得票数超出席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二分之一[12] - 超半数候选人多于应选按票数排序[12] - 当选不足且未达章程规定三分之二进行二轮选举[12] - 票数相同不能决定当选者进行二轮选举[13] 实施细则 - 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上市后生效实施[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