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启技术(002625) -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自查表
股权激励计划 - 有效期内股权激励计划涉及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公司股本总额10%[2] - 单一激励对象累计获授股票未超公司股本总额1%[2] - 激励对象预留权益比例未超本次拟授予权益数量20%[3] - 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从首次授予权益日起未超10年[3] 股票期权规定 - 授权日与首次可行权日间隔不少于12个月[4] - 后一行权期起算日不早于前一行权期届满日[4] - 每期行权时限不少于12个月[5] - 每期可行权比例未超激励对象获授总额50%[5] 财务与合规 -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报未被出具否定或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2] -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控未被出具否定或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2] - 上市后最近36个月未出现未按规定进行利润分配情形[2] 激励对象限制 - 激励对象未包括单独或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或实控人及其亲属[2] 程序与意见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有利公司发展且无损害股东利益意见[5] - 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并发表专业意见[5] -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意见完整且符合要求[5] - 董事会表决草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5] - 股东会审议草案时关联股东拟回避表决[5] 其他 - 不存在重大无先例事项[5] - 公司保证所填情况真实准确完整合法并担责[6] - 文档日期为2025年6月10日[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