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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钢股份(600782) - 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首期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新钢股份新钢股份(SH:600782)2025-06-09 12:17

激励计划基本信息 - 有效期最长不超过72个月[7] - 符合《管理办法》等规定,操作程序具备可行性[13][14] 激励对象 -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不超过177人[15] - 参与本计划不能同时参加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16] 授予权益 - 拟授予限制性股票不超4450万股,占股本总额1.41%[17] - 首次授予不超4302万股,占授予总量96.67%,占股本总额1.37%[17] - 预留148万股,占授予总量3.33%,占股本总额0.05%[17] 授予相关规则 - 预留权益需在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明确授予对象,超12个月未明确则失效[16] - 授予价格定价基准日为计划草案公布日,不得低于股票票面金额,且不得低于特定价格较高值的60%[19] 解除限售 -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数量占获授权益数量比例为33%,自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24 - 36个月内[20] -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数量占获授权益数量比例为33%,自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36 - 48个月内[20] -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数量占获授权益数量比例为34%,自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48 - 60个月内[20] 业绩考核 - 考核指标包括EOE、利润总额复合增长率、ΔEVA[26] - 绩效考核合理严密,业绩指标选择及设置符合相关规定[26] 其他 - 实施需新钢股份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7] - 费用计量等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监管要求,可能产生摊薄影响[22] - 对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和股东权益有正面影响[2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