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蓝股份(300843) - 胜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注册稿)(豁免版)
胜蓝股份胜蓝股份(SZ:300843)2025-06-09 11:02

业绩总结 - 2022 - 2024年度及2025年1 - 3月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117038.93万元、124132.36万元、128735.17万元和33669.18万元,净利润分别为5542.37万元、7310.40万元、10038.55万元和3048.33万元;2023、2024年营业收入增速分别为6.06%、3.71%[16][151] - 2024年公司对客户B收入同比下降15.97%,2025年1 - 3月同比下降37.83%;2024年对客户A收入同比下降36.53%,对客户D收入同比下降28.57%[17][145] - 2024年公司对客户A、客户D收入分别同比下降40.09%和28.52%,新能源汽车连接器及组件业务收入下降28.14%[21][148] - 2025年1 - 3月公司消费电子、新能源汽车行业收入占比分别为68.80%和24.65%,合计占比93.45%[22][157] 募投项目 - 募投项目达产后新能源汽车高压连接器及组件年产能800万pcs、工业控制连接器年产能4800万pcs[7][162] - 新能源汽车高压连接器及组件生产研发建设项目税后内部收益率13.70%,达产年净利润4843.91万元;工业控制连接器生产研发建设项目税后内部收益率13.61%,达产年净利润3290.14万元,合计8134.05万元[10][164] - 募投项目在达产年及以后年度每年新增折旧摊销2709.53万元,占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26.36%[11][165] - IPO新能源汽车电池精密结构件建设项目2024年度实际效益430.05万元,2025年1 - 3月为307.88万元,未达2024年度全年预计效益1626.99万元[12][166] - 前次可转债汽车射频连接器建设项目2025年全年预计效益1201.28万元,2025年1 - 3月实际效益245.48万元[13][14][168] 财务指标 - 报告期内外销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20.59%、18.84%、24.52%和26.34%,来自美国的收入占比分别为1.15%、1.39%、0.85%和1.74%[20][161] - 报告期内公司对前五名客户销售金额合计占比分别为43.53%、44.04%、32.33%和36.67%[21][147] -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51763.21万元,占年化后同期营业收入38.44%,坏账准备4147.06万元[25][153] -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14547.58万元、15720.30万元、16710.31万元和18414.22万元,占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11.18%、11.50%、13.55%和14.77%[27][154] -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周转率分别为5.78、5.90、5.62和5.36[27] 可转债发行 - 公司拟向不特定对象发行总额不超过45,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63][80][113] - 可转债每张面值为100元,按面值发行,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6年,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本金和最后一年利息[81][82][84] - 转股期自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到期日止,初始转股价格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较高者,且不得向上修正[90][91] - 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修正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95][96] - 有条件赎回情形: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130%;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有条件回售:最后两个计息年度,连续三十个交易日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70%,持有人可回售;附加回售:募集资金用途重大变化被认定改变用途,持有人有一次回售权[100][102][104] 公司结构 - 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拥有5家全资子公司、8家控股子公司、9家控股孙公司和4家参股公司;2025年4月25日新设胜蓝连创高科技(上海)有限公司,公司直接持股51%,注册资本100万元[188][190][191] - 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前十大股东持股合计99772528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60.95%,胜蓝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股8873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54.20%,为第一大股东[186] - 截至2025年3月31日,黄雪林合计持有公司45.28%的股权,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持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或其他有争议情况,自公司上市以来,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197][198][1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