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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宏基(002345) - 公司章程(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潮宏基潮宏基(SZ:002345)2025-06-09 10:45

股份相关 - 2010 年 1 月 28 日公司在深交所上市,首次发行 3000 万股[6] - 公司设立时发行股份 7000 万股,面额股每股 1 元[13]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不得超已发行股本 10%[13] - 公司收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等特定情形应公开集中交易[16] 股东权益与决议 - 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收回违规收益,未执行可诉讼[21] - 股东会、董事会决议违法或违规,股东 60 日内可请求撤销[24] - 单独或合计持股 1%以上股东可请求审计委员会等诉讼[26]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56] 交易与担保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10% - 50%需关注[78]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须股东会审议[35]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相关比例须股东会审议[35] 董事与管理层 -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等职[76] - 独立董事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89] - 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连任[98] 财务与报告 - 公司会计年度结束 4 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半年结束 2 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02]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 10%列入法定公积金[102] - 单一年度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度可分配利润的 10%[104] 公司解散与清算 - 持有公司 10%以上表决权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24] - 公司因特定情形解散,董事 15 日内组成清算组清算[124] - 清算组应通知债权人并公告,债权人申报债权有时间规定[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