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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宏基(002345) - 关于制定公司于发行H股并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说明
潮宏基潮宏基(SZ:002345)2025-06-09 10:45

上市相关 - 公司2025年6月9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发行H股并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及相关议事规则议案[1] - 《公司章程(草案)》及其附件将在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后,于公司完成发行并上市之日起生效[2] - 2010年1月28日公司在深交所上市[3] 股本信息 - 修订前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8851.2707万元,修订后待明确[3] - 修订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88851.2707万股,修订后待明确,含待明确万股A股和待明确万股H股[3][4] 股份管理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部分需经股东会决议,部分可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5] - 所有H股转让应采用规定格式书面转让文据,签署方式依出让方或受让方情况而定[5]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上市一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6] - 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卖出后六个月内买入,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特定情形除外[6] 股东权益 - H股股东名册正本存放地为香港,供股东查阅[7] - 公司境内未上市股份股东遗失股票申请补发依《公司法》处理,H股股东依相关规定处理[7] 股东会相关 - 除规定外,股东会职权不得授权由董事会或其他机构和个人代为行使[9] - 公司特定对外担保行为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9] - 特定情形下公司应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因上市地监管规则召开可调整日期[9] - 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独立董事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9] - 董事会收到召开临时股东会提议或请求后,需在十日内书面反馈意见[10] - 年度股东会召集人通知各股东的时间从二十日前改为二十一日前[11] - 投票代理委托书至少需在委托表决会议召开前二十四小时备置[13] - 股东买入超比例有表决权股份,买入后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且不计入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4] 董事相关 - 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15] - 由董事会委任填补临时空缺或增加名额的董事,任期至获委任后的首个年度股东会,届时有资格重选连任[15] - 董事辞任提交书面报告,公司收到报告之日辞任生效,两个交易日内披露情况[17]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四次定期会议,会议召开十四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17] - 董事会会议通知方式新增电话,通知时限为三日,紧急情况不受限[18] - 独立董事任职限制增加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机构和交易所规定[18] 委员会相关 - 审计委员会事项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9] - 公司董事会新增战略与ESG专门委员会[19] - 提名委员会由不少于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19]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不少于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20] - 战略与ESG委员会负责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战略、重大投资决策及ESG相关事宜[20][21] 其他事项 - 总经理职权新增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授予的职权[21]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22] - 公司调整利润分配政策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3] - 控股股东是指持有的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超过50%的股东[24] - 《公司章程(草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26] - 《公司章程(草案)》于巨潮资讯网披露[26] - 董事会发布时间为2025年6月10日[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