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泰坦股份(003036) -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泰坦股份泰坦股份(SZ:003036)2025-06-09 08:15

关联方界定 - 关联法人包括直接或间接控制公司的主体等[4] - 关联自然人包括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等[4] 关联交易原则 - 关联交易遵循关联方界定明确等基本原则[8] -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包括按政府定价、指导价等[9] 关联交易审议 - 与关联自然人单次交易低于30万或与关联法人单次低于300万或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由总经理或办公会审查[11]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超30万低于3000万或与关联法人成交超300万低于3000万且占比超0.5%低于5%,经独立董事同意后董事会审议[11] - 与关联人成交超3000万且占比超5%或同一标的或与同一关联自然人连续12个月累计超3000万且占比超5%,提交股东会审议并披露报告[13] 其他关联交易规定 -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超三年需每三年重新审议披露[15] - 连续12个月内关联交易按累计计算[16] - 与关联人交易涉及或有对价以预计最高金额为成交金额[16] 关联财务资助与担保 - 为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需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及出席董事会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8] - 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需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及出席董事会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为控股股东等提供担保应提供反担保[18][19] 关联委托理财 - 与关联人委托理财以额度计算,期限不超12个月,任一时点交易金额不超投资额度[19] 审议表决规则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可开会,决议须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不足三人提交股东会[20]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表决[21] 关联交易管理 - 关联交易明细表每年编制,报送财务总监审核,提交审计委员会审阅,独立董事每季度查阅资金往来[22] - 公司应根据关联交易类型披露相关内容[22] 子公司关联交易 - 控制或持股50%以上子公司关联交易视同公司行为[25] - 参股公司关联交易以交易标的乘以参股或协议分红比例后数额比照规定执行[25] 制度相关 - 制度未尽事项按国家法律及《公司章程》执行[25] - 规定不同适用新规定并修改制度[25] - 制度由董事会修订解释[25] - 制度经股东会批准生效后实施[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