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坦股份(003036)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投资者关系管理 - 目的是促进公司与投资者良性关系、建立优质投资者基础等[3] - 遵循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和诚实守信原则[3][4] - 对象包括投资者、证券机构及个人、媒体、监管部门等[6] 管理责任与人员要求 - 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为业务主管[7] - 员工需具备品行、专业知识、沟通能力等素质[7] 管理活动规则 - 以公开披露信息为交流内容[10] - 定期对相关人员进行系统培训[9] 特殊情形处理 - 现金分红水平未达规定等情形应召开投资者说明会[11] 信息披露要求 - 指定信息披露报纸和网站需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中选择[12] - 其他公共传媒披露信息不得先于监管部门指定媒体[12] 互动平台管理 - 及时查看并组织回复投资者提问,保证公平性[13] - 对热点敏感问题答复要谨慎客观,不得影响股价[14] 投资者来访调研 - 定期报告披露前30日等时段原则上不接受来访调研[15] - 结束后两个交易日内填制记录表并备案[15] - 董事会秘书应核查特定对象撰写文件,有误要求改正[15] - 费用自理,公司不得资助或赠送礼品[16] 档案与资料管理 - 档案保存期限不得少于3年[16] - 向特定对象提供资料,其他投资者要求也应提供[18]